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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豫中监狱教育改造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6-06-23 来源:本站

项目概况

河南省豫中监狱教育改造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76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6-576 

2.项目名称:河南省豫中监狱教育改造中心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20915.78

  最高限价:1120915.78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豫政采(2)20260924-1

河南省豫中监狱教育改造中心建设项目

1120915.78

1120915.78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河南省豫中监狱教育改造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更新电化教育室设施设备、修缮心理咨询室、新建矛盾调处室、改造图书阅览室等其他伴随服务,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2 工期120日历天

5.3 质量:合格工程(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磋商时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度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单位202611日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等。(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成立不满一年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关证明)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202611日以来任意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四)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

3.3 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624日起至2026年6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方式: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应首先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参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手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76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76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三)-6郑州市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等采购政策,以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要求。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等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7.2其他内容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网址如下: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参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手册)”。

4.成交供应商需按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根据成交金额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豫中监狱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66号

联系人:老师

联系方式:0371-62398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系人:李玉龙 刘梦柯  李梦然  张昊扬

联系方式:0371-69092276/61311902

电子邮箱:hnyxzb10@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龙 刘梦柯  李梦然  张昊扬

联系方式:0371-69092276/6131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