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科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外包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省医科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河南省医科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外包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
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6-386
3.项目概况:河南省医科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外包服务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5.招标范围:
一标段:秩序维护服务供应商承担招标人委托的单次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不含本数)以下的秩序维护服务项目,秩序维护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秩序维护、门岗管理、巡逻、消防值守、应急服务等以及招标人安排的与秩序维护服务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具体项目的服务内容以单项合同中约定为准。
二标段:保洁绿化服务供应商承担招标人委托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不含本数)以下的保洁绿化服务项目,保洁绿化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区域日常清扫保洁、门窗玻璃擦拭、石材养护、日常消杀、垃圾清运与分类管理、保洁专项应急服务;绿地日常养护、绿化垃圾处理、绿化设施维护等以及招标人安排的与保洁绿化服务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具体项目的服务内容以单项合同中约定为准。
三标段:客服及工程维修服务供应商承担招标人委托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不含本数)以下的客服及工程维修服务项目,客服及工程维修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综合服务、前台接待与访客管理、报事报修、会议会务保障、装修管理、维修服务、高压值班、设备巡查巡检、配电维保服务、空调维保、智能化弱电维保等以及招标人安排的与客服及工程维修服务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具体项目的服务内容以单项合同中约定为准。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7.服务周期:总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两年。
注:各投标人可同时就本项目三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允许中标两个标段。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财务、纳税及社保要求: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提供2025年7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及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45岁以下,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7月以来近3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项对应标段类似相关服务业绩(框架入围或单项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业绩合同;
(2)公示公告截图或发票,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①中标公告(公示)网页截图(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②任意金额的发票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
5.信誉要求:
(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或未显示查询时间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年1月以来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4日09时00分至2026年5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第七条。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医科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中原医学科学城大厦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56889377
项目负责人:苏永涛
项目组其他成员:刘远勇、苏永涛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楼
联系人:刘远勇、苏永涛
电 话:0371-63616905/69092012
邮 箱:hnyxwb@vip.126.com
监督部门:河南中原医学科学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中原医学科学城大厦12楼
联系电话:0371-86191901
电子邮箱:ykcjfjj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