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南省郑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河南省郑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保洁服务项目(2025-2026年度)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郑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保洁服务项目(2025-2026年度)。
2.2招标范围:郑州购书中心店大学路店、购书中心店(负1-8层)、购书中心店万达店、购书中心凯旋店保洁服务。包含业务范围内服务费、税金、人员工资、按法律规定需缴纳的保险费用、劳动保护用品、服务业务相关耗材、员工服装、证件办理、岗前及岗后培训等相关费用,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预算:540000元。
2.4服务期限:一年。
2.5服务地点:郑州购书中心大学路店、购书中心店(负1-8层)、购书中心店万达店、购书中心凯旋店。
2.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出日期后加盖企业公章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结论相关网页查询页(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项目评审结束前)。经查询上述单位和人员中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进行网上即时查询,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进行网上即时查询,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3.8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上述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至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层1904房间或发送邮件至hnyxwb@vip.126.com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单位名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
银行账户:7 6010 1548 0000 1876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加项目的项目简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6日09时30分,地点为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6层1603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郑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西太康路19号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210649
监督单位:集团纪委综合驻派郑州市店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371-66248572
招标代理: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 系 人:刘远勇、刘冲、石乐
联系电话:0371-69092012/63916905
电子信箱:hnyxwb@vip.126.com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