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05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信阳监狱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8月27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发布。
4、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2、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3、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03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9月0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原开标时间:2025年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9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原采购信息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二、申请人资格要求”(2)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自配送该产品到甲方之日起生产日期至保质期满不得超过1/3时间,因食品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件,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条 商品的供货周期和有效期”2、乙方所供商品的有效期(对有效期另有规定的除外),自配送该产品到甲方之日起生产日期至保质期满不得超过1/3时间。
3、招标文件第五章“二、供货相关要求 ”2、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自配送该产品到甲方之日起生产日期至保质期满不得超过1/3时间,因食品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件,由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第六章“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自配送该产品到甲方之日起生产日期至保质期满不得超过1/3时间,因食品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件,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变更为:
1、招标文件第一章“二、申请人资格要求”(2)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有保质期的物资自配送到采购人之日起生产日期至质保期满不得少于2/3时间,因食品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件,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条 商品的供货周期和有效期”2、乙方所供商品的有效期(对有效期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保质期的物资自配送到采购人之日起生产日期至质保期满不得少于2/3时间。
3、招标文件第五章“二、供货相关要求 ”2、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有保质期的物资自配送到采购人之日起生产日期至质保期满不得少于2/3时间,因食品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件,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第六章“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有保质期的物资自配送到采购人之日起生产日期至质保期满不得少于2/3时间,因食品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件,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更正日期:2025年8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河南省信阳监狱
单位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伍家坡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方式:0376-761604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系人:李玉龙 刘红春 张昊扬
联系电话:0371-61311902
电子邮箱:hnyxzb10@126.com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