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单一-2025-7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评审日期:2025年4月2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洛采单一-2025-7 | 本项目拟采购洛阳市市民之家西塔楼部分房屋作办公用房使用 | 洛阳天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7号市民中心西塔楼9楼 | 6190000.00 | 元/年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洛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韩玲(组长)、周安安、潘龙龙(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洛财购(2019)3号文中《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8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本项目为续租项目,租期到期,需续租以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且续租有利于节约搬迁成本及装修费用。
(2)洛阳市市民之家西塔楼交通便捷、房屋结构布局类型、房屋面积、使用功能等是唯一能满足我单位的租赁需求的房源,并且消防条件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洛阳天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该房屋及物业所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规定,洛阳天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唯一供应商。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 称:洛阳市财政局
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联系方式:0379-63259707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洛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 228 号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方式:0379-86863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蓬莱路2号洛阳国家大学科技园A区2C-409室
联系人:杨女士、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9-808865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9-80886546